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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

【案情摘要電梯保養項目

原告:山東宏濟堂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山東宏濟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1. 永磁料位器 侵害發明專利權案;2. 宏濟堂 雙龍標商標權案;3. 黃河樓 商標權案;4.假冒 大潤發 商標系列案;5.雅軒公司確認不侵害著作權案;6. 謝人 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案;7. 激光掃描混凝土整平機 專利證據保全案;8.毛毛裝飾公司訴中興達公司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案;9.鴻禹公司訴萊蕪市知識產權局行政處罰案;10.魏某等侵犯商業秘密罪案。

【案情摘要】

【法院審理】

值班主任:顏甲

2017年濟南法院十大知識產權案例

23日,濟南中院召開新聞發佈會,會上介紹瞭2017年濟南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情況,並公佈瞭2017年濟南法院十大知識產權案例。

被告雖主張其使用 大潤發 標識獲得瞭案外人授權,但該案外人並不擁有 大潤發 註冊商標。被告作為商品零售企業,突出使用 大潤發 字號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對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侵犯瞭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判決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

【法院審理】

電梯保養台中

宏濟堂 雙龍標商標權案

康成公司系第5091186號 大潤發 商標的註冊人。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相關文件中認定, 大潤發 商標通過長期、廣泛的使用,已在相關服務上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被告亮發超市等開設的超市賣場周圍及入口處有 大潤發 字樣的大型招牌,超市購物袋、購物籃、購物車及會員卡上也有上述標識。康成公司認為被告系借助其商標的巨大社會影響力牟取不正當利益,侵犯瞭其註冊商標專用權。審理中,被告提供瞭其與案外公司簽訂的特許加盟授權合同,以證明其使用標識及字號獲得瞭授權。

濟南中院公佈去年十大知識產權案例 “宏濟堂”商標案、冒牌“大潤發”案上榜

原告對涉案商標享有合法使用權,通過使用和宣傳建立起的知名度及聲譽依法應予保護。原、被告的共同前身 原宏濟堂第二分店曾使用過帶有雙龍標識印章的事實,不能證明被告對該標識享有在先使用的利益,被告除提供的印章及藥方外,並無自身在先使用涉案標識的證據。被告作為與原告有歷史淵源的同城企業,應當瞭解原告註冊並使用、宣傳涉案商標的事實,但仍無視可能造成的混淆後果,使用近似標識作為店面裝潢,主觀上存在過錯,客觀上利用瞭涉案商標的商譽,其行為應予禁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

魏某等侵犯商業秘密罪案

公訴機關:章丘區人民檢察院被告人:魏某、袁某、左某

【案情摘要】

濟南聖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傢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主要生產酚醛樹脂等產品。該公司建立瞭嚴格的技術資料管理制度,並與員工簽訂瞭保密協議及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對公司的產品設計、主配方、工藝流程等商業秘密負保密義務。

魏某、左某分別擔任該公司的耐火材料及酚醛泡沫樹脂課題組組長。2012年9月,魏某打電話給左某讓其為朋友提供酚醛泡沫樹脂的生產配方,並許諾給予高額報酬。左某通過電子郵箱發給魏某一份配方,並收受8萬元好處費。魏某得到配方後,將配方交給袁某,袁某生產瞭470餘噸酚醛樹脂產品並對外銷售,獲利94萬餘元。經鑒定,聖泉公司主張的酚醛樹脂發泡技術信息裡的十個秘密點中有八個具有非公知性,而袁某的配方工藝文件分別與上述八個秘密點具有同一性。公訴機關因此指控被告人魏某、袁某、左某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已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假冒 大潤發 商標系列案

魏某、左某違反瞭聖泉公司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向袁某披露該配方,袁某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並使用該配方,經評估給聖泉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三人的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應追究刑事責任。對魏某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對左某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對袁某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

2016年12月,原告認為被告在其 宏濟堂藥店 櫥窗上張貼帶有 宏濟堂 文字和 雙龍 圖形的商業標識的行為侵犯其商標權,請求法院判決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審理中被告主張該雙龍標圖形系宏濟堂藥店老字號曾使用的標識,並提供瞭刻制於上世紀30年代並傳承至今的宏濟堂第二分店的印章及蓋有該印章的藥方予以佐證。

●部分典型案例菜梯維修

原標題:濟南中院公佈去年十大知識產權案例

原告:康成投資(中國)有限公司被告:亮發超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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